遇到许多部落客都问起“写”字,我们不是黑市写字员,但当时候我们都是爱护华文的拥护使者。
还记得大家不曾相识,只要在部落格圈子牵连了,彼此都会互相拜访寒舍,看看对方在些什么字。
如此疯狂写字的日子,还爽还够资格登上舞台,当一个大马部落祭的最佳什么入围,当一个全马最时髦部落客。
可部落时日不长,面子书一面试,初期大家还坚持不到面子书写字,说短文没韩流,没面子。
可在面子书不断诱惑下,部落客都变了皮条客,留下一匹蛮牛在吃草,即使主导大马部落的领导,还在部落的寥寥无几。
还好新人不断出现,自我欣赏的鸟人依然爱怜~我才是最佳写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