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于星洲日報北馬版~插上一腳(04/07/08)
社會工作不易為,這是人人都知曉的事實。可是爲何還是有人在社會上做傻子呢?
也許,那個傻子只想為社會服務,不是從中獲取任何利益和好處。
或許,這個人想把多餘的時間打發,只好鑽入鄉團裏“裝手裝腳” (福建話)。
只是在二十世紀后的今天,社會上的傻子還存在嗎?而傻子的定義又是什麽?
他是不是古人説道“傻傻吃天公”,因爲,傻人有傻福上天肯定祝福他,還是“扮豬吃老虎”的系列,裝作不知道,蒙蒙不知下“砍”掉對方。
也有一些想通過組織廣大人脈鞏固個人事業,打造品牌樹立政治山頭的,今天的付出為自己的將來打算。他們的付出和參與就是一項生活交易,只是沒有危害社會結構。
以前,筆者在加入野兔俱樂部時,好多人關心問起,“你們在山上可曾見過野獸,比如老虎,豹子,大象,和蛇”。
老實說,在山上我們和它們都各走各路極少機會能碰面,所以好像不曾見過面。
可是在社會裏就有許多異型,例如兩只腳的蛇,吃蛇,吃象,以及吃虎人。
不信你看吃蛇的人哪裏都有,路邊,樹底下,小巷,辦公司和廁所裏。他們在哪兒歇息,休息,看花看草,看水溝,等電話響,等人家進來小解,就是不工作而已。
吃虎吃象這個更厲害了,他們什麽都能幹,什麽事都做得出,甚至傷天害理,拿你的小命也行。
至於兩只腳的蛇嘛,人類往往就砸在他的手裏,因爲在森林爬行的蛇類我們看得出就是蛇,可是在街坊上走路的他們,誰也分辨不到,所以經常被他們矇騙,欺負,任其奪取錢財。
寫到這裡好像離題了。。。哎呀!社會本來就是如此,沒有離題,哪裏立足之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