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烟最初在土耳其一带流行,当地的人喜欢把烟丝以报纸卷起来吸食。在克里米亚战争中,英国士兵从当时的奥斯曼帝国士兵中学会了吸食方法,之后传播到不同地方。大部分的香烟成份之中并不单只有烟草。1558年航海水手们将烟草种子带回葡萄牙,随后传遍欧洲。1612年,英国殖民官员约翰·罗尔夫在弗吉尼亚的詹姆斯镇大面积种植烟草,并开始做烟草贸易。16世纪中叶烟草传入中国。开始传入的是晒晾烟,距今已有400多年的种植历史。
人们普遍认为烟草最早源于美洲。考古发现,人类尚处于原始社会时,烟草就进入到美洲居民的生活中了。那时,人们在采集食物时,无意识地摘下一片植物叶子放在嘴里咀嚼,因其具有很强的刺激性,正好起到恢复体力和提神打劲的作用,于是便经常采来咀嚼,次数多了,便成为一种嗜好。
烟草初入我国,名称众多,“曰打姆巴古,曰淡巴菰,曰淡巴姑,曰淡肉果,曰担不归,曰醺,曰金丝醺,曰芬草,曰烟酒,总名曰烟”。烟草在广东又被称为仁草、八角草,在杭州又称“坦坦”,还有的地方称为相思草。
烟草最美的称谓可能是“还魂草”,这个称呼来自烟草最早的使用者印第安人。相传,有位公主死了,人们按照风俗,对她实行了天葬。奇怪的是,公主并未被吃掉,反而在几天后活着回来了。原来她是受到烟草的刺激又苏醒了。于是,烟草便被赋予“还魂草”的美名传播开来。真正的烟民恐怕认为它不仅能“还魂”,还能“还活力”、“还精神”、“还感情”。吸烟三口,精神无限。有人说,一“品”三个口,当是烟、酒、茶。更有人说,饭后一支烟,胜过活神仙。可以说它给人们带来一种享受。以至无法忘记,把人引入浪漫想象的世界。
野烟,也是烟草一种。明朝后期的《滇南本草》中载:“野烟,性温味辛,有大毒——令人烦乱不省人事。”
以上都是笑纹在网上搜寻到的四英寸之忘忧草,它在全球各地都存在,也是许多国家的敌人。唯它在这个月被大马称谓邪恶之徒草,看也不行,被看也有罪的无奈。
在政府开始执行这禁烟法令后,这“饭后一支烟赛过活神仙”的境况,将成为众人面前的公敌。至于贩卖香烟的店铺,也得将它私藏在隐秘之处,顾客要买它,彼此都得偷偷摸摸。
笑纹在想政府是不是很滑稽可笑,部门竟然将四寸七的细小金丝醺视为异端邪灵。难道,这芬草比见不得光的私烟、私酒、甚至毒品更恐怖?它真的草菅人命,濫殺無辜、視如草芥、殺人如麻吗?
这一枝细小的担不归,真的危害社会发展了吗?难道它比贪污腐败更邪恶,它比毒品更可怕,部门竟然将它打入地毯下,哈哈!
其实,笑纹也在网上看到广告…“正确认识 “吸烟有害”四个字应该这样理解:吸烟过量有害。可以理解为“酗烟”有害,与酗酒伤身同样道理。少量喝酒,而且没有长期酗酒,对人身体健康是有利的。”
这卖花说花香的广告还指出…“增强记忆力、调节人的情绪、预防和缓解多种疾病、烟碱预防疾病、长寿的吸烟老人。”
并强调-90岁以上的吸烟老人,基本没有发现典型老年痴呆症和“帕金森综合症”病例,绝大多数吸烟老人的思维力、记忆力、表达能力较好。吸烟与疾病不是因果关系,你相信吗?
笑纹外祖在很早期就卖rokok草,可说是数十年前的卖烟草商家。在笑纹小时候时常跟他们一起工作,那就是将一大捆的rokok切成小块长度就跟手掌一样长,再将它们绑成一小捆,这一小捆就能推出市场。写到此…搁笔!下次再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