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王

哈哈!看到星洲日报的报道《文之有物,告之有理!‧我是文告王》,笑纹终于洗脱文告天王嫌疑,因为本人有感而发,决不是借文告来搞事哦。

其实,文告本来就是公布本身政见的译文,你要如何鸟就如何写,读者要不要仍同不是抒发者的权利。

至于读者能不能在文中获得你的意义,那就要看你的火候了!

而我呢?看到政府做得不好,政党干得不好,代议士办得不好时,那就是抒发内心感受,提醒他们的作伪和任务。

因为,政府是照顾人民,政党是看顾政府,代议士是人民的喉舌,你们要是什么兰都不做,那干脆让笑纹代办不是更好吗?

祝福天王,祝贺文告,恭喜上榜者得益,更要感谢星洲日报的版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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