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儿所问题?

2011年6月14日刊登于《东方日报》纸上议会

你还怀念竹篮里的日子吗?还是你曾经是竹篮族的一份子啊!

在托儿所发生那么多事之后,也许身为父母的你我他都应该回想是否那个破旧竹篮子规矩,不听话的孩子必须绑着脚睡在哪四方篮里,要是听话一点的孩子还有饼干吃哦!

其实现代的孩童是不是比以前的你我更加调皮,还是被宠坏的他们经不起藤鞭教育,导致在托儿所生活的他们总是那么坏,那么难照顾啊!

四处林立的托儿所可视为上班族双亲的寄托处,只可惜以金钱挂师的托儿所可否让孩童有个舒适的享受,并让上班的父母放下戒心呢?

我们可以看到各住宅区都有托儿所的存在,他们是否拥有爱心关怀,儿童教育训练,教育局注册,以及商业注册吗?这也许都是寄托孩儿父母都已经遗忘的基本要求。

在繁忙工作压力下的父母通常都以路程时间来考量哪个托儿所比较适合,至于它们是否符合教育局规定,孩童设施规格,拥有基本爱心关怀,聘请有经验保姆,或者可有向政府注册都已经不是父母的条件理由了吧。

只可惜当政府强制“看顾” 经营托儿业者时,我们又听到了他们的控诉,那既是执法单位刻意为难,立法条例太刻薄,教育制度太为难,市政管理太无理。

试问当下的经营者,你们可否已经将托儿所的园地向市政厅申请更换建筑规格,从原本的住宅用途“更换”成为托儿所呢?消防拯救局检查基本设施了吗?是不是向教育局申请托儿所注册了?

而且教育局明文规定业者只能幼儿园或托儿所任选其一,您符合条件吗?还是为了拥有幼儿园和托儿所,您没有向有关执法单位作出正式申请,这是很多人不晓得的教育局条文吧!

所以,当父母亲要将孩儿送入托儿所时,你们必须要求该托儿所展示地方政府营业执照,教育局注册,消防拯救局执照,甚至看顾者的教育文凭。

虽然此举将导致经营者面对“刻薄”条文对待,但是为了您的孩童,相信大家都必须支持有注册,有经验,又合法的托儿所吧。

因为,连基本法都不理的话,几个孩童必须拥有几个看顾人,该所是否符合生活环境条件,孩儿是否被喂食“爱睡觉”食物,经营业者赚了我们的钱,且让孩儿们在里头受苦,甚至陪上宝贵的生命,及时大家要检讨都已经太迟了。

试试想看,在家你自己对着一个孩子都忙到手忙脚乱,拥有十余个,数十个的托儿所到底是如何看顾管理呢?

当然,我们也必须检讨智障,行为不便,小霸王,以及过动儿的问题。因为经营业者不乏存在着宗教文化,爱心,有教无类的热心教育业者。

我们不可能将所有的错都推给业者,更加不可以将身为父母的责任都推卸了。

因为家教是做人基本启蒙,教育才是学府的责任,难道孩儿不积极向学是老师的错吗?难道托儿所的问题都是政府的过错吗?

还是父母在家不好好管理孩儿,就让他们自生自灭去了?还是把孩儿送去托儿所,就是尽了作为父母的责任啊!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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