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元

过去数十年来,在许多宴会和庙宇的捐款活动中,听到司仪报告,某某一百大元,某某三百大元,某某伍佰大元,某某一千大元等。

听了数十年,过去几元几刻在石碑文,今天要多少才能刻字留念呢?

日前,财政部要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在捐助一千大元时,务必遵守法纪,要记得跟内陆税务局呈报。

今天又听到财政部长跟大家说,基于他是部长,他可以决定捐款呈报政策保留原有五千大元。

财长这个宣布,让很多神庙和学校到吹一口气。否则的话,接下来的款项肯定是九百九十九大元,呵呵!

九百九十九朵玫瑰是爱人对于情爱承诺,这也是华人最爱的一路发,一路发发,一路发发发。

笔者认为财政部不需要注意学校收到谁的捐款,毕竟这些血汗钱都是给予华教的另类纳税额。

反而财政部需要豁免这些大财主给予华教事业的捐助,让义务为教育牺牲小我的人减轻缴纳税,对吗?

要是财政部认为这些款项需要逐一确认来源,那么政府是不是需要“平分秋色”,让各源流学校都获得平等互利共赢的资助。

而不是让华社,印社,暹社,还是绑头社左等右等…政府给不对比“施舍”几千万时,让政客领功,呵呵!

大元,大元,大元啊!只有真正做到大元的公平对待,大元才是大元帅,一个落实新马来西亚国度的大元…